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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尉健行在内蒙古考察工作时强调
2000-09-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健行9月3日至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察工作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证。

尉健行指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至关重要。实践表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措施,是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部署,经过多年的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尉健行指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来开展工作。要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同加强企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贯彻到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去。搞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在于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对企业绝大多数领导人员要加强教育,增强他们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对极少数腐败分子则要依法惩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受国家委派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他们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这些年来,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相继提出了若干廉洁自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也是适用的,要认真参照执行。今年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针对当前实际作出的五条廉洁自律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切实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和处理。

尉健行强调,国有企业在理顺领导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的工作中,要充分体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要求。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的办法处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企业产权交易等事项,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企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等重大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决策。要善于针对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改善经营管理,揭露和处理违纪违法行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企业的管理中去,对因管理混乱、失职渎职等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认真追究责任。

尉健行指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真心实意地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这是依靠职工搞好企业的具体体现。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不仅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而且有助于企业领导人员更好地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同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使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得到切实保证。

尉健行在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后,对自治区在各方面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深入企业,多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共同研究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还看望了纪检监察干部和工会干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自治区代主席乌云其木格及自治区有关领导,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等分别陪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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